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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证件办理规定

  • 发布时间:2019-04-03 1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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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天水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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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公共图书馆工作条例》并结合我馆读者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天水市图书馆图书资料借阅证件办理规定如下:

  一、凡自愿遵守天水市图书馆借阅规则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办理图书资料借阅证。

  二、办理借书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户口簿、驾照、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及1寸免冠照片壹张。

  三、借书证类型和功能:具有外借和查阅图书及报刊合订本功能

  1.普通证:押金100元(在押金范围内每证最多可借三册书刊)。

  2.科研证:押金300元(在押金范围内每证最多可借五册书刊)。

  3.以上两证到期后可凭押金收据及借书证免费续办一年,也可退还押金注销书证,读者退证时需凭押金收据及借书证在办证处注销书证退还押金。

  4.借书证是读者到我馆借阅图书的唯一凭证,读者需妥善保管,如丢失可凭押金收据到办证处挂失并交纳工本费5元补办新证。

  5.押金收据是读者押金的唯一凭证,需妥善保管,如丢失责任自负,押金不予退还。

  6.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